根据《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活禽经营限制区的通告》(穗府规〔2017〕8号)精神,自2017年8月1日以来,海珠区全区域内限制经营活禽,区内统一推行家禽“集中屠宰、冷链配送、生鲜上市”。区市场监管局新港市场监管所严格贯彻落实市区文件精神,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责,积极创新方式方法,建立健全工作机制,有效破解监管中存在的衔接不畅、职能交叉等问题,大力肃清辖内违法活禽经营行为。
一、发挥柔性执法机制,“宽严相济”引导守法经营。针对辖内市场业户出现售卖活禽现象,新港所采取行政指导和执法打击相结合的措施,“双管齐下”推动市场禽类档口守法经营。一是积极开展行政约谈,充分体现“先礼后兵”。先后组织市场开办方及禽类经营者召开专项会议,对违规售卖活禽行为开展约谈,要求市场开办方明确职责,加强对禽类档口的管理;要求禽类经营者坚决履行省、市关于活禽限售要求,守法经营,不销售活禽,共计召开禽类经营者会议2次,约谈市场开办方3次。二是立案查处违法行为,充分彰显法治力度。针对市场内反复出现的活禽经营行为,新港所在多次规劝无效后,果断采取执法手段,严格按照《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》,对相关市场内售卖活禽经营行为立案查处,目前共立案查处活禽经营违法行为3宗。
二、发挥部门联动机制,着力形成执法打击合力。在对活禽经营违法行为查处工作中,部门间一直存在衔接不畅、职能交叉等现实问题,新港所积极探索破解之道,初步形成了部门联动机制,推动联合整治行动成效初显。一是形成日常巡查工作通报机制。主动加强与街道城管科、城管中队、食药所等单位的沟通联系,对各部门在日常巡查中发现的售卖活禽违法行为,第一时间通知相关部门联合跟进处理,自机制形成以来,新港所共计收(发)各部门通报16条,切实达到信息共享、及时防控的实效。二是形成部门联合执法机制。每月定期联合食药、街道等部门,对市场内外售卖活禽违法行为进行全方位摸查整治,同时加大政策宣贯力度,着力规范农贸市场经营秩序。针对个别重点投诉问题,加大各部门联合执法力量,按照《海珠区食安办关于家禽“集中屠宰、冷链配送、生鲜上市”工作会议纪要》(海食安办会纪〔2015〕1号)要求,各部门依法履职尽责,共同加强活禽经营执法打击。近期,有居民反映怡乐市场后门的马涌边及市场内不时有活禽销售,4月16日上午,新港所执法人员到怡乐肉菜市场检查,发现市场空档内存放一批无人认领的活禽,为确保市政府对禁售活禽管理的要求,严防禽流感,达到震慑活禽经营违法行为的目的,执法人员迅速控制了现场,立即上报市场科和街道办事处领导,协调区农业局、街道办城管科、城管中队到现场联合行动。现场共出动30余人次,处理活鸡53只。
三、发挥双向沟通机制,切实营造共治共管格局。在以往的工作经验中,部门衔接不畅的主因是横向、纵向交流受阻,新港所充分总结经验,努力尝试在打通重要关节上下功夫,着力形成双向沟通良好机制。一是加强横向部门沟通联系,争取得到街道领导支持。4月16日的现场行动中,执法人员发现市场存放的活禽,黄漫所长立即向街道党工委书记陈少彬进行电话汇报,陈书记当即做了部署和指示,城管科、城管中队、消毒站等部门要大力配合市场监管所,依法严厉打击活禽经营行为,并指派相关负责人员参与本次联合整治,确保行动出成效。二是加强纵向部门沟通联系,切实保障业务指导“给力”。在日常的市场管理和执法工作方面,新港所经常与市场科、法规科等科室进行探讨相关措施,得到了业务科室的大力支持,得知怡乐市场发现活禽后,市场科陈伟祥科长立即协调区城管局、区农业局等部门,区农业局分管领导马勇副调研员带领动监所赶到现场,及时扑杀,城管部门现场做好后续的运送和无害化处理,促使了联合行动的顺利开展。(区市场监管局 肖涛、刘雅丹)